發布時間:2020-04-09
瀏覽次數:942
早在2007年,國家財政部印發了關于《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》的通知,主要是為了推動和促進自主創新政府采購政策的實施,以及規范進口產品政府采購行為,提出: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,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,實行審核管理!
而2017年全國對于支持國產的呼聲達到了頂峰,作為長期被進口品牌壟斷的醫療器械行業,也成為了國家推進國產產品的一個重點領域。各省在允許采購進口醫療產品方面加大限制,在國產產品能夠達到同等要求的情況下,堅決優先采購國產!
以下是近期以來各省采購進口設備的通知(部分),國產優先可不是說說哦~
去年底,福建省財政廳發布《2018-2019年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》的通知。
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行為,簡化審核流程,提高采購效率,我辦在舊的進口產品清單( 閩財購〔2014〕21號)的基礎上,重新向省直單位征集進口產品,并經過專家統一論證后制定了新一期的《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》(征求意見稿)(以下簡稱“清單”)?!肚鍐巍氛綄嵤┖?,采購《清單》內的進口產品無需再組織專家論證。
也就是說只有列入清單中的221種醫療設備省級政府允許采購進口,其余均需采購國產。
去年12月,四川省政府采購網發布了《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18-2019年度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的通知》。
通知中公布的清單中明確指出允許采購進口醫療設備類從去年的98個產品縮減至44個產品。明確了限制進口產品的數量。
而本次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的醫療設備清單中,有15類醫療設備全部要求“用于臨床工作的,應使用國內產品;三級甲等醫院用于大型復雜手術、科研的,允許采購進口產品”。
去年10月,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印發《湖北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》的通知。
在此份政府采購負面清單中,明確把“未獲得財政部門核準采購進口產品,或經核準后限制國內產品參與競爭的”列入其中!而且明確,負面清單所列內容均系法律法規禁止條款,各政府采購當事人應遵照執行。
去年11月,山東省政府采購網發布了關于公布《2018年山東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》。
明確各級各部門、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認真執行支持本國產品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、節約能源、保護環境、扶持監獄企業、及殘疾人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。對于政策支持范圍內的企業或產品,應通過制定需求標準、預留采購份額、價格評審優惠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等措施,加大落實力度。
浙江省要求除183項器械允許采購進口外(14種尚無國產品牌的設備,169種可以采購進口設備),其他都必須使用國產設備。
浙江省正式提出,擬到“十三五”(2016年至2020年)末,全省醫療機構采購國產醫療設備比例翻一番。
在浙江省“精準對接精準服務”支持醫療器械產業提升發展的若干意見中,多處體現了扶植本省企業,不難看出,“扶持國產”的核心其實還是“扶持浙產”!比如,浙大一院投入使用的該省首臺國產磁共振機器,就是寧波造。取消本省生產大型設備控制比例。
去年8月,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《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明確國產藥品和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,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,不得指定采購進口產品,不得設置針對性參數。
【聲明】本文為轉載,版權屬原作者所有。本訂閱號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、可靠性、完整性,不對其觀點負責。轉載僅作分享使用,如有侵權,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。